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非法用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非法用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员工上下班受伤如何赔偿?
给大家一个建议,我们只要在单位工作,遇到伤害后,无论什么情况,应该首先申请鉴定工伤认定。
有人可能认为没有交纳工伤保险,鉴定工伤没有用。实际上这是错误的想法。
我们国家有一个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规定。专门是为了保证工伤人员或者受到第三方伤害的人员,能够得到有效救治。
单位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救治。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单位也要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项目和标准进行支付费用。
如果单位没有及时支付,职工及其家属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赔付。
工伤保险的先行支付效率还非常高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发出催告通知,用人单位五个工作日内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就会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会要求相关责任人偿还具体的应支付金额,申请***诉讼并强制执行。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人性化政策,希望我们能够运用法律的知识给我们带来便利。
你好!感谢邀请。
一、关于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
- 《工伤保险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因此,上下班受伤并不一定能够认定为工伤,仅在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时,才能认定为工伤。
- 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包括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无责任,也包括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明的情形。
- 上下班途中包括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上,从事日常生活若需要的活动的合理绕行
二、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
-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 由于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 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预先支付。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再向人用单位追偿。该制度规定较为超前,实践中比较困难。
首先是要确认员工受伤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了,否则用人单位不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一般情况下,上班期间,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受的伤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还有就是上下班期间发生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当然,哪怕员工的受伤是符合这些情况的,也是要经过当地的人社局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工伤。关于工伤的认定,单位与个人都是可以申请的。一般情况下,单位如果给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还是会帮助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的;但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话,很有可能会让员工自行申请,同时也可能存在一个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因为工伤的前提就是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否则无法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后,待员工伤情稳定,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出来后根据级别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因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个工伤保险待遇也是需要单位承担的。在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后,养伤的这段时间,也是有工资的。这段休息期被称为停工留薪期,这段时间的工资,是按照受伤之日起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一般最长不超过12个月。还有就是医疗费了,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医疗费用需要单位承担。
情况大致如此,仅供参考。
如果大家觉得对你有帮助,请点个赞
点击头像关注我,查看更多法律相关回答与文章,总有跟你情况相近的
我是无极,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程中受伤,无论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只要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都是属于工伤的。而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所有的工伤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前提是劳动者需要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才能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费用。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关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员工上下班受伤如何赔偿"的问题?
谢谢《头条问答老师》邀请。
从法理上讲,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国家工伤保险中心将不承担法定赔偿责任。
于是,用人单位将按企业的内部规定办事。道理很简单,未缴工伤保险的本身就是用人单位故意拒绝缴纳员工的各类社会保险,就是在逃避社会责任。
***如企业一口咬定当事人未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又未缴纳各类社会保险,企业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当事人也是只有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
因此,任何人只要参加工作,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手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否则,受伤的一定是当事人,这是不容置疑的。
对于此类问题,建议当事人依法向当地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利用***的行***力遏制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别无它法。
管见了。
[_a***_]工伤条例有规定向用人单位借款这项吗?
法律没有规定工伤职工是否可以向用人单位借款,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待遇照发,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当垫付,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借款属于自***。《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企业灵活用工可以只交工伤保险吗?
灵活就业人员,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只有在职职工能缴纳工伤,也就是五险,灵活就业人员想要缴纳工伤可找代缴公司缴纳,这样费用就高了,而且代缴公司还要收服务费的
不可以。目前国家的社保缴纳政策是组合式的。缴纳社保属组合交费,所含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肓等项目,涵盖较广,保障较全。同时提倡应激尽缘,多缴多得。只交工伤保险的作法,政策不鼓励。但有些高风险,高流动行业,如建筑行业,搬运行业等,由于人员流动太大,不固定,会购买集体工伤险,但大多是商业保险范畴。
日结临时工遭遇工伤事故骨折了,用人单位没有解决,临时工该怎么做?
建议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申诉,日结工虽然大多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是为用人单位工作就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对提供劳动者协调解决受伤带来的赔偿义务。
保存工作证明比如上班打卡表,工资结算单,或者计件单,只要能证明你有在那里上班,上班时间出现的事故就能获得赔偿,准备好这些东西然后去劳动局报案那边有人处理这种***的
立即和当地劳动部门联系、立案。因为不论何种用工形式,只要是确实发生了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一旦在工作期间发生了伤害事故,雇佣方就有承担责任的义务。作为被雇佣者,应该提供有效的证明来证明你和雇佣方的雇佣关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非法用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非法用工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