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可以的,发生工伤之日起,用人单位在30天内向社保局提出申请,超过30日未申请,之后申请的,前期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则所有的费用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二种是劳动者一方提出申请。劳动者及其家属可以在工伤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逾期就丧失了“胜裁权”。
当然,申请工伤需要符合“三工原则”,劳动者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2、工伤认定申请表(书写事故报告);
3、病历证明(疾病诊断书)。
谢邀!
工伤认定与工伤保险不是必然的联系,只要职工在工作场所内从事相关工作因工受到伤害,或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不论用人单位是否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都可以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及工会组织在发生事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事故报告、初次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工伤职工经过治疗后,可能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签定,评定工伤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所享受的工伤待遇也不一样。
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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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在工作中,不是因为工作操作不当,也不是因为自己的责任而造成的伤害,只要是用人单位承认是工伤,或者,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经自己申请,被工伤部门认定为工伤,都是有法律效力的!用人单位是没有理由阻止的!
工伤的认定和购买工伤保险,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工伤保险和工伤赔偿才有直接的关系!而这个关系是由谁出钱的关系!
购买工伤保险,由保险公司承担赔付!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赔付!
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去申请认定,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自己就可以认定,因为赔偿金额是由用人单位支付!
单位交不交职工工伤保险,跟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两者之间没有直接关系。
一个是解决工伤事故赔偿的问题,一个是伤残等级鉴定的问题。
比如,车子买不买保险,你都要去年检,只要你年检,就必须上检测线。再比如,出了交通事故,你没买保险,就你自己承担经济损失,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帮你承担损失。
但是,你要获得工伤赔偿,你的单位就一定要给你已经买了工伤保险,不然,只能由劳动仲裁部门或者你自己请律师去***。
谢邀!
工伤认定与公司是否缴纳工伤保险无关!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用人资质的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如果缴纳了社保,则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大部分)应当由社保基金支付,如果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则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工伤认定是先期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的程序。确定属于工伤后,再确定赔付主体!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参加申报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在1年内申报工伤。
本人曾撰文对此类问题进行过专门解释,请阅读本人在今日头条系列文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