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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广西工伤赔偿标准
- 2、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条例内容
- 3、广西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
- 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条例介绍
- 5、广西7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 6、工伤休息工资怎么算广西
广西工伤赔偿标准
广西工伤十级的赔偿标准一般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六个月的工资,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获得医疗费的赔偿以及康复治疗非包括工伤期间的工资等等。当员工受到伤害时,可以根据伤残的等级获得相对应的赔偿。
法律分析:广西省七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工亡赔偿: 丧葬补助金: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6倍。 一次性工亡保险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可获得工伤职工生前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30%。 特别说明:若赔偿金额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广西工伤最新赔偿标准如下: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有的工资***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进行支付。生活护理费: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生活护理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条例内容
主要内容:虽然具体内容未详细列出,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旨在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细化和补充,以确保工伤保险制度在该地区的有效实施。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费率确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的事业单位等都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县级以上人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工作,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如下:五级伤残: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为计发基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16个月。若受伤前工作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月数平均计算工资基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06年11月10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二)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三)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四)社会捐款;(五)其他资金。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自治区级统筹。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广西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
第一条 为实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如下:五级伤残: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为计发基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16个月。若受伤前工作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月数平均计算工资基数。
用人单位拖欠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费用。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前职工的工伤待遇及处理,按照当时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废止。
法规编号:该办法的编号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令第18号。主要内容:虽然具体内容未详细列出,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旨在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细化和补充,以确保工伤保险制度在该地区的有效实施。
用人单位依法与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在广西,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计算方式如下: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_a***_]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条例介绍
1、主要内容:虽然具体内容未详细列出,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旨在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细化和补充,以确保工伤保险制度在该地区的有效实施。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费率确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2、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的事业单位等都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县级以上人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工作,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
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06年11月10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4、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如下:五级伤残: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为计发基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16个月。若受伤前工作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月数平均计算工资基数。
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施***院《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广西7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广西省七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具体补助金额如下:五级伤残计发20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8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5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3个月,九级伤残计发11个月,十级伤残计发9个月。这些金额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等级七级享有7个月本人薪酬的一次性伤残补贴(计算方式为6000元/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若月薪为6000元,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为78,000元。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工伤休息工资怎么算广西
在广西,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计算方式如下: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时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在广西,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原工资***待遇不变: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意味着,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工资待遇应与其受伤前保持一致。
五级伤残: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为计发基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16个月。若受伤前工作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月数平均计算工资基数。六级伤残:同样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为计发基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14个月。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与五级伤残相同。
按月赔偿:一级伤残90%,二级伤残85%,***伤残80%,四级伤残75%,五级伤残70%,六级伤残60%。 工亡赔偿: 丧葬补助金: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6倍。 一次性工亡保险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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