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扬州市职工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扬州市职工失业保险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扬州市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是多长呢?
扬州市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1、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确定,缴费每满12个月可享受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8个月不满2年核定享受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此类推,每次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单位招用的未按城镇职工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期限,按缴费每满1年核定1个月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期不超过24个月。
扬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扬州申请失业金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1、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意思就是自己主动辞职不算;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以上三点要求都满足了就可以到扬州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失业津贴,记得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和单位离职证明哦!
领取标准:不满10年: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满10年不满20年: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20年以上: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领取标准不得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市标准的1.5倍,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上限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下限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为858元/月。
扬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扬州市职工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扬州市职工失业保险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