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个人交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个人交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能工作,那么社保各项在工伤期间是否需要缴纳?
工伤期间社保还是单位缴纳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
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11年1月1日之后已征税款,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因此,个人受工伤后按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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