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老工伤伤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老工伤伤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吉林省老工伤伤残补助?
以下是吉林省工伤最新待遇的相关规定,(一)待残津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14元,二圾伤残每月增加107元,***伤残每月增加101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95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88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76元。省部级以上劳模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3元。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干1480元的,由支付渠道补足差额。
(二)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254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203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1526元。
58岁和59岁工伤十级赔钱有区别吗?
58岁和59岁工伤十级赔钱没有区别,是年龄上的标准没有区别,不会因为年龄不同就有差别,只是和工资水平有关,工伤十级伤残补助是八个月工资额,就是如果月工资是五千,伤残补助是四万,别的医疗费用根据事故责任给予相应赔偿,都和年龄没有联系。
超过七十岁的人是否有伤残赔偿?
超过70岁的人是否有伤残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一个人因为意外事故或者疾病等原因导致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那么他们可以申请伤残赔偿来获得经济上的帮助。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超过70岁的人申请伤残赔偿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和挑战。因此,具体是否能够获得伤残赔偿需要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70岁的人,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的规定,聘用单位应当支付抢救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死亡赔偿金=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0年×对方责任系数。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老工伤伤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老工伤伤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