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后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后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边上班边领失业保险金的后果?
后果不利
因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是为了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而现在已经有工作了,如果边上班边领失业保险金会被认为是欺骗行为,会被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甚至会被追究责任。
此外,边上班边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会对自己的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降低自己的职业竞争力。
因此,建议失业人员在找到工作之前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旦找到工作就主动停止领取,以避免负面影响。
另外也可以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提升自己的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一边在上班还在领失业保险是违法的,但是被也没有什么处罚。失业金是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45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不可以一边领失业金一边上班。这是违法的,只要有了正式工作,需要立刻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
拒不退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并可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领取失业保险继续上班什么后果?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继续到其他企业上班,这属于一种骗保行为。一旦被社保失业部门发现,将对该员工所领取的多余的失业保险金收回,并且有可能该员工不再获得失业金的可能。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领取失业金期间一旦获得新的工作,将停止领取失业金。
领取失业保险的同时,又参加了工作的,必须停止领取失业保险救济金,如果既领取失业救济金,又重新就业而不申报的,属于诈领社保待遇问题,轻者取消失业保险待遇,追回所领取的救济金,严重触犯刑律的,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一、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和待遇
第一,领取失业保险的待遇。
一是单位和本人缴满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
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
需要说明的是,这三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必须同时满足。
第二,失业保险的待遇。
一是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保险满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可领取12个月;
申领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后患?
申领失业补助金以后不会有什么后患。
领失业补助金对以后不会产生什么影响,但领取记录可能会被新单位查询到并询问失业原因,对于求职者来说,这在某种程度上算是一种负面信息。但并非所有的单位都会留意这这种信息,也不会很在意这种信息。
1、取失业补助金这段时间就不能去上班,上班了就不符合领取标准,如果已经领取了,就要退回去,否则会关系到征信。
2、领取失业金之后,会在档案上面留有记录,对以后找工作可能会造成不好之处,下家公司的人事如果问到你是因为什么原因离职。对某些就业人群来说,会关系到未来的就业和发展,尤其是高管和高薪人群,这个我不需要多解释,相信你自然会明白。
3、当你选择领取失业金的时候,对的则是社保的断缴,直接关系的就是你退休后的养老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后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后果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